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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消防业务知识、部队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出警补助和津补贴组成,具体根据队员执勤时间、出警次数以及岗位贡献等相应确定。实习(试用)期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资,实习(试用)期间辞职、表现不佳被辞退的,无实习(试用)工资,实习(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每月工资3000元左右,每月交纳社保及五险一金(含个人部分),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按《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规定》逐年提高待遇。
2、免费按部队标准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3、其余按照《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及赣州市相关规定实施。
十二、管理
原则上按照 《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实行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其他时间按执勤人员比例进行夜间和周末轮休。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联系咨询方式:办公(0797-7307500), (上班时间联系)
章贡区公安消防大队
2018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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