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持续深入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振兴,培优育强一批村级后备力量,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决定公开招聘一批村级“青年委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村级“青年委员”12名(详见附件1)。
二、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政治立场坚定,对党忠诚老实;
2.遵规守纪,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3.有志于农村工作,热心村级事务;
4.身体健康;
5.户籍地或生源地为莲花县;
6.中共正式党员或在2024年12月31日前可被接收为正式党员;
7.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学历及学位证书取得时间为2024年8月31日前);
8.年龄一般应在32周岁以下(即1991年7月1日以后出生),出生年月以身份证登记的出生日期为准。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可放宽至35岁,或本人获得过市级及以上部门表扬、表彰、记功等特别优秀的,经县村级“青年委员”公开招聘工作专班复查复核后可适当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
9.严格执行村干部回避制度,目前已经在村级岗位工作的后备力量不能报考。
10.报名人员须服从岗位调配。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对党不忠诚,政治上“两面人”,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的;组织观念不强,身为党员不履行党员义务;法治意识淡薄,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知法犯法的。
2.受过刑事处罚,以及存在“村霸”和涉黑涉恶问题的。
3.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尚在有关任职影响期的,以及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正在接受调查处理的。
4.组织、实施或参与非法宗教邪教、迷信、黄赌毒活动,组织、利用宗教宗族宗派势力干扰侵蚀基层组织和基层政权的。中共党员信仰宗教的。
5.非法串联拉票、贿选或操纵、破坏选举的。
6.有组织、煽动、串联、胁迫、利诱、参与聚众闹事、违法信访的,以及有扰乱公共秩序、妨碍公务等行为被处理的。
7.在安全生产、抗洪救灾等重大应急处置工作中存在玩忽职守、不服从安排、干扰破坏等情形的,有被依法罢免等情形,近3年内曾被评为不合格党员,以及长期外出不能正常履行职务的。
8.存在侵占、挪用、截留村集体资源、资金、资产等严重危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行为的。
9.有严重违法用地、违章建房行为尚未整改的,近5年内有严重损害生态环境行为的,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至今未撤销的;道德品行低劣,群众普遍反映不好的。
10.其他不宜确定为村(社区)“两委”成员候选人的。
三、招聘工作程序
招聘采取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人选考察、体检、结果公示、正式聘用等步骤进行。
(一)公开报名、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4年8月5日上午9:00至8月9日下午17:30,逾期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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