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推进我市“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充实“两企三新”党建工作力量,中共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专职党建指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专职党建指导员
(二)岗位代码:520037070001
二、应聘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政治品行好,能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服从工作安排,热爱党建工作,组织纪律观念和团队协作精神强;
4.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拘留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组织处理或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4.失信人员;
5.有吸毒或吸毒经历的;
6.考试诚信档案中有不良记录的;
7.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编在岗公务员(事业编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及其他不宜聘用情形的。
(二)岗位条件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时须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专业不限,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8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从事2年以上党务工作的,年龄可放宽至38周岁以下(1985年10月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
三、岗位职责
专职党建指导员在市委两新工委的领导下,具体联系指导“两新”组织党组织开展工作。
(一)宣传党的政策。组织开展学习,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党组织决定、决议及有关会议精神等,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二)提升“两个覆盖”。稳定党员队伍,巩固“两个覆盖”成果,及时掌握运行情况。加强与行政审批、民政等部门联系对接,督促落实“三同步”要求。
(三)建强基层组织。指导党组织做好党员发展培养工作,定期开展党员组织关系集中排查,督促党组织严格落实党的各项组织生活制度,指导单独组建的党组织按标准规范建好党支部活动阵地。
(四)帮助解决难题。与“两新”组织业主沟通交流,协助收集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难题,引导鼓励党组织和党员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五)完成市委社会工作部、市委两新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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