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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和县2025年森林消防员招聘公告

2025-02-0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2.笔试

  满分100分,闭卷考试。以森林防灭火、水域救援、抗旱救灾等应急救援知识为主,时间限定60分钟。

  3.面试

  主要测试应聘人员从事本岗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能力素质。主要围绕森林防火、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相关知识,考核语言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实行量化评分,满分100分。

  4.加分项

  具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予以加分,加分不重叠:

  (1)退役军人,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加10分;

  (2)持大学本科文凭的,加5分;

  (3)具有与扑救森林火灾、抢险救援、应急管理等技能加5分:

  ①B1驾照及以上驾驶证;

  ②船舶驾驶证;

  ③具有400米以上静水游泳能力(现场考核认定);

  ④电工操作、叉车操作、无人机操作等有效特种作业操作、特种设备操作资格等;

  5.考试总成绩计算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总成绩=体能成绩×60%+笔试成绩×20%+面试20%+加分项。成绩张贴在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进行公示。

  6.名单的确定

  报考森林消防员岗位的人数如低于招聘人数,则总成绩高于60分的进入体检环节;如高于招聘人数,则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1:1进入体检环节,最低分不得低于60分。

      ()体格检查

  参照《应征公民体检标准》中的部分项目进行,入围人员统一在指定医院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费用自理。

     ()政治审查

  政审主要对体检合格人员的思想政治、道德品德、个人征信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核查,深入居住地村(居)委会、派出所了解和查阅相关情况。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公示

  按照体检和政审合格人员的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泰和县人民政府网公示7天。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不符合聘用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录用。

     ()试用及聘用

  1.拟聘用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拟试用期为2个月(视成绩差异适当延长试用期),试用期满,经各项考核通过后签订《聘用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3年。续签劳动合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组织被聘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和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不能胜任工作的,依法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3.因试用期不达标未通过考核或自动离职等原因导致岗位空缺的,所缺名额按照同批次入围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递补人员严格按流程进行体格检查、政治审核、公示)。

  五、聘用人员的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试用期每月工资为1740元,合同期内,甲方按照我县最低缴费基数为乙方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工伤、生育保险,无其他福利。正式聘用后月均收入不低于6000元(含高危补助、年度考核奖励、工会补助、取暖降温费等);统一安排食宿和服装;按照有关规定缴纳“六险一金”(个人部分由个人自行负担)。

  2.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实行军事化管理,每月休假8天。森林消防员实行24小时备勤制度,主要负责泰和县专业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同时承担防汛抗旱、应急救援等任务,参与武装部、预备役训练等外派工作由县应急管理局统一调度安排。如遇特殊情况所有人员必须服从大队工作安排。因工作需要,大队按照相关要求集中安排住宿和就餐。正式聘用后,统一配发相应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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