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工作成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奖励。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管理规章制度》,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4.在训练、灭火、救援等工作中受伤、致残或死亡的,其抚恤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六、公告运用
本次招聘公告长期有效。如出现聘用职位空缺,可按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由泰和县应急管理局自行组织开展招聘工作。
七、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韩峰:13707962259。
2.监督电话:县应急管理局办公室:0796-8636682。
附件2: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公开招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doc
泰和县专业森林消防大队
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5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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