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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贵溪市公安局第一批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2025-04-29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和有关政策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社会治安形势发展需要,贵溪市公安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名。现将具体招聘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统一组织招聘,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警务辅助人员,纳入贵溪市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员额管理,分配到贵溪市公安局有关部门辅助岗位工作。具体招聘职位、人数、资格条件等详见《2025年贵溪市公安局第一批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9年4月25日(含)至2007年4月24日(含)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勤务辅警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符合《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报考勤务辅警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5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优先招聘条件的人员包括: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首个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

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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