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九江市纪检监察综合保障中心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驾驶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聘用制驾驶员2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吃苦耐劳、心理健康,有较强的规矩意识、服务意识、保密意识;
3.年龄在35周岁(1990年5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高中及以上学历;
4.持C1以上驾驶证、3年以上驾驶经验,具有汽车日常保养和排除车辆简单故障能力;
5.社会关系单纯,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未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优先条件
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或人民警察遗属,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获得见义勇为称号人员,具有相关专业特长人员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名资格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三、招聘程序及办法
招聘程序按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6日9时至5月10日24时止。
2.报名方式:登录九江人才网下载报名表填写并发送至470998021@qq.com邮箱。
3.报名要求:报名时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资格,后果由应聘人员自己承担。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用人单位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按照拟聘用人数的3倍择优确定参加考试人员。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行为、报考人员条件不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况的,即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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