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公开招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下载打印);
(5)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还需出具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学历验证结果,包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国(境)外学历报考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6)优先聘用人员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报名填表时注明的其他相关材料等。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录用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因资格审查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该岗位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从达到笔试合格线的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末位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
(四)面试
1.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准考证。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对报考人员求职动机、综合分析能力、应变处置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举止仪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合格线为70分。最终面试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不得进入后续招聘环节。
4.修正系数
同一职位不同面试考场的,参照公务员面试相应标准,引入修正系数计算面试最终得分。
修正系数=同一职位所有考生平均分/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平均分。
最终面试成绩=考生所在面试考场面试成绩×该考生所在面试考场的修正系数。
考场修正系数保留小数点后7位数,第8位按四舍五入处理。修正系数计算时需去除面试成绩异常数据(小于40分或高于90分),以免影响修正系数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5.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50%+最终面试成绩×50%,笔试成绩、最终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先按本公告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最终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排名。本环节不递补。
通过面试环节的考生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进入体能测评。
(五)体能测评
体能测评准考证打印时间另行公告。
1.体能测评时间、地点:详见体能测评准考证。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公政治〔2024〕60号)执行,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体能测评采用达标制(三项均需达标),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2。
3.体能测评前考生要进行适当锻炼,评估身体状况,有身体不适的应慎重考虑是否参加体能测评,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因考生身体状况等原因不能参加、主动放弃测评的,应出具书面放弃声明。因体能测评不合格及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岗位招聘的综合总成绩排名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最终面试成绩需达面试成绩的合格线),递补一次。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进入体检环节。
(六)体检
1.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公告。
2.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
3.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详见附件3和附件4)执行。体检环节安排涉毒检测和心理健康测试。
4.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因体检不合格、应聘者自愿放弃、未在规定时间体检等原因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本环节至公示环节,不再递补。
(七)政治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进入政治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政治考察前,政治考察对象要提供报名所需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以及考察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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