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公示和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工资待遇
试用期满且合格的聘用人员与潭东镇、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2个月,最低服务期限一般为2年,管理考核及工资福利待遇按照《赣州市委组织部 赣州市委社会工作部 赣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社区工作者薪酬的通知》(赣市社字〔2024〕30号)执行。
四、补录招聘
此次招聘后,进入面试未录取的人员保留面试成绩,纳入赣州蓉江新区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队伍储备库,因试用期不合格、离职、辞退和其他社区现有的社区工作者(专职网格员)离职等造成岗位缺额的,按面试成绩递补录取,通过体检、考察、公示后补录为社区工作者,递补人员须服从调剂。薪资待遇、合同期限与其他社区工作者一致。
五、联系电话
报名及政策咨询:
1.潭东镇人民政府:0797-6580201
2.潭东镇高校园区工作组:0797-8370269
3.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13725006995(刘工)
附件:
赣州蓉江新区社会事务管理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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