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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检合格后将进行政审,政审不合格者将取消录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用。
八、公示
政审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考核后公示一周。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经查实不符合聘用,取消聘用资格,并依次按成绩排名替补测试录取。
九、培训
采取边试用边培训的方式,由赣州市章贡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聘用人员培训,主要内容为基本体能、技能、消防业务知识、相关规章制度等。
十、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者作为临聘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待遇
1、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组成。实习(试用)期间内每月给予2000元工资,实习(试用)期间辞职、表现不佳被辞退的,无实习(试用)工资,实习(试用)期结束签订劳动合同后普通合同制消防员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绩效工资300元,并交纳五险(社保、工伤、生育、失业、医疗),合同制消防员随着工龄增加及工作表现,将逐年提高待遇。
2、免费提供食宿(住宿仅提供集体宿舍)。
3、其余按照《章贡区小型消防站管理规定》相关规定实施。
十二、管理
原则上人员按照 《章贡区小型消防站管理规定》实行准军事化管理。所有队员无特殊情况实行轮岗执勤(原则上工作48小时,休息24小时),工作日工作时间全勤值班,特殊战备时期全员值班。
联系咨询方式:办公(0797-7307500),罗(13879799174),肖(159797950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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