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确定的拟选调人员经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在章贡区相关政务媒体公示7天。公示期满,对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影响选调的,按程序报区委批准后办理调动手续。
选调人员原为科级职务的,保留原职级工资待遇。
九、其它事项
(一)成立章贡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由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人社局、区编办等部门相关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选调具体工作的组织实施,区纪委分管组织人事工作的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章贡区纪委监委负责解释。联系电话:0797-8199205。
原标题:章贡区面向区外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公告
点击下载>>>
附件:
章贡区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工作人员领导小组
2019年5月23日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