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我乡自然资源管理,提升圩镇管理水平,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公开招聘辅助综合执法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条件
(一)人数:3人(限男性);
(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事业,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思想品德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有志于乡镇农村建设工作的人员;
3.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以上(或同等)学历;
5.退伍军人、能够熟练操作办公软件人员优先;
6.体能素质好的优先。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处分期内的;
3.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处理到位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执法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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