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根据各岗笔试成绩,分别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和递补对象。
(三)资格审查
1.根据笔试成绩按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拟面试入闱人员,进入资格审查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进入。入闱面试比例达不到1:3的,是否降低开考比例,经报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后确定。
2.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审查时考生需携带以下资料:
(1)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人员,还需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2)证明个人重要资历履历的证书或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职称证、注册证、荣誉证、任职文件等原件复印件。
(3)考生下载填写后打印并手写签名的《招聘人员考试报名表》(附件3)1份。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公开招聘和录用工作的全过程。应聘者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与招聘公告岗位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应聘者自负。
(四)面试
1.面试为结构化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另行确定。
2.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未达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按照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总分。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如末位考试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执行,行业(岗位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
3.如因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而产生的缺额,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进行递补。
(六)考察及公示
1.考察。主要考察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
2.公示。根据考试总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江西人才服务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1.公示期满,对无问题反映或者所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国有企业相关程序办理有关入职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
2.如有经公示无异议但放弃聘用资格的,按该岗位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人员仍需参加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合格者办理有关入职手续。
四、录用人员薪酬及福利待遇
(一)薪酬结构由基本年薪和绩效年薪两部分组成,薪酬标准按照按照县属国有企业薪酬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如下:中层管理人员工资总额不超过18万元/年、其他岗位不超过11万元/年,具体金额以签订合同为准。
(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县属国有企业相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招聘录用的人员实行合同制管理,人事档案由县人社局人才服务机构代管。
招聘录用的人员从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起一个月内,党员组织关系转至所在企业党组织。日常考核管理由县属国有企业党组织负责。
招聘录用的人员食宿交通自行解决。
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授权任何机构举办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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