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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招聘141人公告

2023-05-15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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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赣教师字〔2022〕23号)文件精神,现将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计划共14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招聘条件详见《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四)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2.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和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详见《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附件1)。

(六)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到的专业问题,参照《江西省中小学教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参照目录》(见附件2)。涉及到的年龄问题,如“35周岁以下”,即为:1987年5月11日(含1987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

(七)各招聘岗位条件中涉及工作经历的,计算时间截止到2023年8月31日。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经历,不论是否与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均不视为工作经历。若招聘岗位要求具体工作经历或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报考人员须提供用人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并提供相应用人单位与报考人员签订的劳动(劳务、聘用)合同或足月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或工资流水。

(八)限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的岗位,报考人员须为通过全国统一的高考、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或研究生入学考试,在国内普通高等学校或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研机构就读,且就读期间人事关系(个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和组织关系转入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于2023年8月31日前毕业的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应届博士毕业生可放宽到2023年12月31日)。除2023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档案、组织关系等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可报考。

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函授、自学考试、网络教育、夜大、电大、成人教育等)毕业生的考生身份均为非应届毕业生。

具有多种学历(学位)的考生,选择何种学历(学位)报考时,该学历(学位)应当满足岗位招聘的所有报考条件。

(九)在我省各级各类中小学任教的正式在编教师报考,必须在同一县域(或同一设区市市直学校,下同)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不少于5年(即:2018年9月及以前正式成为公办学校在编教师,其中“三支一扶”支教人员和特岗教师的服务期可与其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后的工作时间累计计算),且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2020年招聘录用,连续任教3年至2023年8月底前服务期满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其他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民办学校聘用的专职教师报考,需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在我省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任教累计服务不满5年或处于试用期的在编教师和服务不满3年(即:2021、2022年招聘录用)的特岗教师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取得由所在学校及其主管部门、属地人社部门出具的解除聘用关系证明,并在面试(专业技能测试)资格审查前完成解聘和下编手续。

参加“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定向师范生和省属高校的公费师范生,须按入学前签订的协议就业。如确要报考,须在笔试报名截止日前与签订协议的单位解除协议。

上述同意报考证明、解除聘用关系证明、解除协议证明等需在资格审查时提交。

(十)不得报考的情形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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