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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
5.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中的非初次就业人员不办理人事关系调配手续);对公示期间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6.服务期。聘用人员一经聘用需在同一县域内公办中小学校任教累计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
7.其他。面试(专业技能测试)后,因考生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七、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其他
1.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考试用书。
2.考生报考咨询时,属资格审查及具体岗位条件问题,请直接拨打岗位表中对应的联系电话咨询;属考务或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0-12333。政策咨询:高新区:0790-6862358;仙女湖区:0790-6859000。
附件1:2023年新余市高新区、仙女湖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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