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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
招聘考试程序结束后,按招聘引进岗位名额1∶1的比例,依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招聘引进人员。如出现同岗位末位成绩相同者,则需加试一题。根据加试成绩的高低,等额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有入闱拟招聘引进考生在本次招聘引进教师面试结束当日内放弃,从该招聘引进岗位中依面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其后一律不再递补。
2.签订就业协议。用人学校与已确定的拟招聘引进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招聘引进与管理
1.资格复审。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定)不合格者(不能提供毕业证、学位证书或岗位条件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取消体检、考察及聘用资格。
2.体检。拟招聘引进人员资格复审合格后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要求进行。有特殊行业体检标准的,按其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考察、引进资格。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主要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核。
4.公示。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合格后,招聘引进单位提出拟招聘引进人员名单,按规定程序进行公示。
5.聘用管理。公示期后,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拟招聘引进人员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拟招聘引进人员于2024年秋季开学前持证上岗,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被招聘引进人员为事业单位人员编制,享受国家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招聘引进的教师人才一经聘用,须在本市、县所属学校服务不少于五周年(公费师范生不少于六周年)。
八、其他
1.报考人员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2.本次招聘引进其他有关事宜,均将在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
本公告由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余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新余市人社局:0790-6736011
新余市教育局:0790-6435568(岗位招聘条件政策咨询)
高新区社会管理局:0790-6862358
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90-6860799
附件1:2024年新余市市直、高新区重点中学(市职业教育中心)招聘引进教师岗位信息表
新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余市教育局
2023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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