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大学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和学信网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国内高校应届博士毕业生提供学信网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国(境)外获得博士学位应聘者还需要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港澳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
5.科研业绩材料证明文件[近年代表性成果(获奖、论文、专著、学术译著、专利、咨询报告等)和主持参与的科研项目];
6.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单位人事部门盖章的同意报考证明;
7.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材料扫描件(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职业资格证书、有关奖励或荣誉证书等)。
请应聘者认真如实填写和提交相关材料,若因提供材料不实所引发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招聘院校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初审,确定参加考核人员。报名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聘者应在通知期限内及时补充完善,并按要求再次提交审查,逾期未提交的视为报名不成功。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者,一经查实取消考核、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三)考核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由招聘院校根据报名情况,不定期组织考核。参加考核人数不受最低开考比例限制。具体考核时间、地点由招聘院校另行通知。
按照岗位需求,对应聘者的综合素质、专业知识、科研能力等进行考核。考核为百分制,考核成绩合格分数线为80分,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应聘者方可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进入体检人选名单将在省教育厅官网和招聘院校官网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四)体检
考核通过人员须在招聘院校指定的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体检费用自行承担,应聘者应身心健康。
需诚信体检,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聘用资格。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工作能力、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学习工作表现、身心健康等情况。
(六)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
(七)聘用
经考核、体检、考察合格,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五、待遇
(一)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为各类人才提供富有竞争力的薪资待遇,提供适度宽松的科研和工作环境。
(三)符合条件者可享受省内其他人才引进政策。
六、联系方式
江西省教育厅:0791-86765791。
(一)江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彭老师0791-88123918;邮箱:jxxdxyrsc@vip.126.com。
(二)江西外语外贸职业学院:余老师0791-88353400;邮箱:jxcfrsc@163.com。
(三)江西工业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张老师0799-7062016;邮箱:rczp@jxvcie.edu.cn。
(四)江西工业贸易职业技术学院:杨老师0791-83777909;邮箱:gmxy_zp@163.com。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