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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社区招聘公告|江西社区考试历年真题|32学院直播课程|面授班级
1.在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经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由龙津镇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填写《龙津镇社区工作人员聘用登记表》(附件二)并报送民政局备案。由龙津镇研究分配聘用人员到具体社区上岗,不服从组织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
2.实行聘用制管理,被聘用人员与龙津镇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任期目标责任制,聘用期为三年,其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三、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间每人每月工资2000元(试用期社会保险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工资为2480元/月,其他待遇按照社区现有工作人员标准执行。如执行新的社区工作标准则按新标准执行。
四、其他事项
在招聘过程中有其他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龙津镇公开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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