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业编制
当前位置:

2025年永新县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30人】

2025-07-1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县委《关于进一步规范干部人事调配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精神,为解决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严重短缺,优化县直事业单位干部队伍结构,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和方式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选调岗位及人数

详见《2025年永新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涉及相关专业代码详见《2025年学科专业目录汇编》(附件2)。

三、选调范围及条件

(一)选调人员范围

限本县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在编在岗的工作人员(不含事业副科级干部)和本县小学教师。

(二)选调资格条件

1.学历年龄等报考要求详见《永新县公开选调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表》,岗位要求年龄为45周岁以下的,即197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35周岁以下的,即1989年7月10日及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取得学历的时间必须为网上报名结束之前取得。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实守信,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和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近三年以来年度考核等次均为合格及以上。

5.安置到乡(镇)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的“三定向”人员需服务期满5年,其他事业人员在本县在编在岗满2年方可报考(工作年限计算时间到2025年8月31日止)。

6.选调岗位要求的学历,不得以不认可的交叉学历〔如全日制中专在校生报考成人高校招生考试专科学历,函授大专生以在读的大专学历报考函授“专升本”学历等〕报考。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因犯罪被单处罚金,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处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5.曾经存在违纪违法但未向组织、纪检部门报告作出处理的人员;

6.有信访反映,未作结论的;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8.经人社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9.其他不符合选调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登记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15日-2025年7月16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2.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三楼办公室。

3.报名方法: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 1
  •  
  • 2
  •  
  • 3
  •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立即咨询

预约可免费观看直播

免费网课

面授班级

    历年真题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