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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笔试主要考核测试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能力。招聘人数与岗位报考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对报考人数通过资格初审后合格率不足1:3的,也均参加笔试,但划定岗位入围面试的考生最低笔试分数线为60分,具体另行通知。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入围人员(末位成绩相同时,则一并入围面试)。对岗位招聘不足1:3的比例进入面试的入围人员,该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否则不予聘用。
3.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4.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请随时关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
5.成绩公布:各环节成绩将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予以公布。
四、总成绩
1.总成绩计算方法为:考生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只进行面试的岗位,按面试成绩作为总成绩。
2.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入围人员名单(总成绩相同时,参照岗位表优先条件进行优先录用,若条件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者优先;以上条件均相同时,学历高者优先)。
五、体检
全部入围人员为体检对象,由招聘单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因体检、政审不合格,出现报考岗位空缺时,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序递补一次。
六、政治审查
体检合格者进入审查程序,由区卫健委、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组织人员对被考察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七、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在湘东区人民政府网和湘东发布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间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查属实,不予聘用。
八、聘用人员管理
公示无异议后,办理相关手续,有关待遇按本单位本岗位人员执行。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按医院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按有关规定予以解聘。
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由区卫健委统一管理。
九、工资待遇
通过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参照医院聘用人员工资标准执行, 社会保险按照相关政策参保。
十、其他
其他未尽事宜由区直属三家医院(区人民医院、区中医院、区妇幼保健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咨询电话:0791-87860226
附件:
2021年湘东区区直3家医院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岗位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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