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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采取“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总成绩为100分,其中专业理论知识考试、专业技能考核分数各为100分,专业理论知识成绩占总成绩的60%,专业技能考核成绩占总成绩的40%。各成绩均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四舍五入)。
②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根据考试情况设置合格线。成绩高于合格线(含)的考生按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未达到1:3比例的,专业理论知识考试成绩须达合格线方可进入专业技能考核环节。
③专业技能考核中同一岗位在不同组进行的,专业技能考核结束后,需要对考核成绩进行修正,在操作考场宣布的为考生的考核考场分,并非考生的考核成绩。修正公式为:考生最后得分=考生在考核考场得分×(同一岗位全部考生平均分÷考生所在考核分组同一岗位考生的平均分),进行修正时先去掉异常值(畸高90分及以上、畸低分50分及以下)。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考生,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须达60分及以上。
以上各岗位入闱体检和考察环节的人员,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副高以上职称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研究生学历的高层次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A开头的岗位)、本科及以下学历的医疗卫生岗位(岗位代码B开头的岗位)以专业技能考核成绩高者入闱,如成绩相同,进行面试加试,成绩高者入闱。
(3)考试、考核内容:
①医疗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临床实践基本技能训练考核项目。
②护理专业技能考核内容为江西省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③医疗卫生专业理论知识考试内容为医疗、护理基础理论,相关专业理论知识等。
(四)体检、心理测试与考察
1. 体检、心理测试: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规定〈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体检合格者列为心理测试对象,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心理测试只进行一次,费用由应聘者自付,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及心理测试合格者,列为考察对象。
2.考察:对拟聘人员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以及有无违法违纪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审。入闱考察对象人员,原则上在10日内完成考察。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因考生主动放弃体检、考察资格而造成的空缺,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请各考生按照拟录用单位要求积极配合考察,如无正当理由联系不上等原因致使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考察的,视为放弃考察资格。
(五)公示与聘用
1.对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官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如无异议或有异议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公示对象提出异议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所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
2.公示合格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报到的,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该空缺职位,不再递补。
3.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取得岗位要求的相关证照者取消聘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签订聘用合同;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四、其他要求
(一)强化监督。此次招聘工作严格落实招聘工作的条件标准,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严格遵守招聘工作纪律,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对违纪的相关工作人员将给予纪律处分。如在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等过程中有违纪情况发生,将取消考生的聘用资格,并对违纪的相关人员给予纪律处分。
(二)本次招聘将按照赣州市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严格执行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招聘工作安全、有序进行。居住在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含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的县(市、区、旗)的考生及14天内有该县旅居史考生不得参加招聘,一旦发现取消其录取资格;有1例及以上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所在地级市其他县的考生,如确需参加招聘,需持赣通码绿码及来赣州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来赣州后主动报告,进行14天健康监测方可参加招聘,健康监测费用自理;所在地级市没有本土新冠病毒感染者的考生,凭赣通码绿码可参加招聘。
(三)监督举报电话:0797-8992189、8169012。
附件1:赣州市市属部分公立医院2021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
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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