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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体检、考察,确定拟聘用人员,在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的,招聘单位按规定程序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2024届应届毕业生待毕业后进行)。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15天未报到,经市卫健委、市人社局确认,作自动放弃处理。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聘用人员服务期(含试用期)不少于5年。
招聘实行试用期,初次就业的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满后,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八、递补
因体检、考察、拟聘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含试用期),由用人单位申请,经抚州市卫健委、抚州市人社局同意后,可在报考同岗位成绩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一次。
九、咨询、监督电话
1.咨询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组织人事科:0794-8236349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流动管理科:0794-8222293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单位管理科:0794-8222130
2.监督电话
市卫生健康委机关党委:0794-8232017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党委:0794-8222337
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等均含本级)。本公告其它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和文件执行。
附件:1.抚州市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岗位计划表.doc
3.抚州市2023年公立医疗机构公开招聘高素质和短缺专业人才报名登记表.doc
抚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抚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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