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考试: ①本次招聘理论考试,由总医院统一组织实施,通过理论考试的人员无需进入面试程序。 考试时间:2024年9月6日(周五) 考试地点:德安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医技楼四楼学术报告厅。 ②理论考试范围:考试内容参考基础护理学。 ③要求: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考场,考试开考10分钟仍未到达考场视为放弃本项考试,不得再进入考场。 2.面试: ①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者(不含3+2本科、专升本学历)无需笔试直接进入面试程序。 面试时间:2024年9月9日(周一) 面试地点:德安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医技楼四楼(待定)。 ②要求:考生必须提前15分钟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达候试区,当场抽取面试顺序,考生按面试顺序由引领员带入面试地点,面试开始10分钟仍未到达考场视为放弃本项考试。 3.心理测试 如未通过心理测试,理论考试、面试成绩视为无效。 4.录取 根据理论考试结果进行打分,依照分数由高到低录取(末位同分者一并录取);第一学历全日制本科学历者通过面试择优录取(不含3+2本科、专升本学历),不列入招聘指标。
人员管理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诚信审查制度,贯穿招聘录用全过程,如有不实,成绩一律无效;对在招聘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按0分处理;对录用后发现在招聘考试中有不诚信、舞弊等行为的,勒令辞职予以清退。 2.自公示期结束三个月内,如有自行放弃招聘名额、未按时报到或离职等情况,根据医院临床工作需求,按本次招聘理论考试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3.试用期满考核:试用期三个月后对招录试用人员进行考核,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不予聘用。试用期期间发生护理差错,或经查实因服务态度不好、违反核心制度、工作流程等引发投诉者直接辞退。 4.通过考试录取的护理人员由德安县总医院统一签订劳务合同,由德安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负责人员管理及薪资发放。 如有未尽事宜,以总医院党委会研究决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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