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体格检查
1、体检参照德安县行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
2、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3、体检由德安县人武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德安县人武部负责。报考者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体检地点、时间以通知为准。
(五)政治考核
1、政治考核严格参照《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
2、方式:由县人武部等单位安排工作人员深入到应聘者的家庭、村委、派出所听取审查其本人和家庭主要成员的现实表现。政审不合格者,不予聘用,所缺名额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3、政治考核时间以通知为准。
(六)聘用
1、县人武部将考核结果进行不少于7天的张榜公示。
2、经考核确定为拟聘用的人员自正式报到之日起一个月内,由德安县应急管理局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首次合同期限2年),其中试用期2个月(发放基本工资2000元,不购买五险一金)。
3、试用期及聘用期间如不能遵守部队管理规定、不能胜任本职岗位,一律予以辞退。
五、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待遇保障
(一)日常管理
(1)参加政治学习和军事训练,培养忠贞品质、坚强意志、优良作风和军事素质。
(2)入职3个月后,业务技能达到相应职级水平。
(3)参照《九江市德安县人武部四个秩序正规化管理规定》的要求参加工作,日常无特殊情况保持24小时驻地在位,如有事需严格落实请销假制度。双休日、公休假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二)待遇保障
1、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工资3000元/人月,办理五险一金,所缴纳费用按规定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本人负担,由单位缴纳的部分由单位统一负担。
2、伙食费补助。参照军队人员标准执行(不发放给个人),被装费标准参照军队士兵标准执行。
3、奖惩制度。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应急管理局消防员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视情节轻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处分,直至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附件:1、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
2、民兵教练员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3、专业技能考核内容。
德安县人民武装部政治工作科
2022年月1月14日
附件
1、民兵教练员招聘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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