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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岗位考核
根据面试成绩取4名(成绩并列的一并列入)进入工作岗位进行岗位考核,同时在在安远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ay.gov.cn)公示,根据试用情况及公示情况最后确定4名录用人员。
(六)递补
如因考生放弃或试用、公示环节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可在报名考生中按成绩递补,岗位考核合格后录用。
五、用工方式
采取劳动合同制方式用工。聘用后,试用期一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六、待遇
1.试用期间待遇为:基本工资1500元/月。
2.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签订劳动合同后,基本工资2020元/月+绩效考核工资780元/月。社会保险按规定缴交。
3.为进一步维护岗位工作人员的稳定性,鼓励优秀的窗口工作人员能够长期留在窗口前台工作,实行工龄工资递增式的工资机制,即工龄每增加一年加100元,以5年为限,工龄超过5年不予计发。每月工龄工资按照临时聘用人员在本单位工作年限计发,以上工资福利待遇由县财政据实拨付。
七、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委常委、县政府常务副县长陈国庆任组长,县人社局局长林泉、县行政服务中心主任吴涛任副组长,县人社局、县行政服务中心、县财政局相关工作人员为成员的公开招聘临时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行政服务中心,由吴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具体事务。
八、本实施方案由县行政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原标题: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2018年公开补录 4名“一窗式”临时工作人员 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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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安远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
安远县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
2018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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