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发布公告,请关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
6、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
(六)体检、考察
1、根据招聘计划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由县公安局统一组织,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取消应聘资格。
2、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审查有关规定,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等方面情况。
3、对体检、考察不合格而出现的空额,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通过崇仁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受理实名举报,经调查属实不符合聘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八)聘用及薪酬待遇
拟聘用人员公示无异议后,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实行试用期制度。薪酬和其他福利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新招聘辅警试用期间,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关系。崇仁县公安局对招聘的辅警实行年度考核,发放相应的年度绩效工资,对考核不合格人员予以解聘。
对进入面试而未被聘用的应聘人员纳入县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储备库(保留至2026年12月31日)。如用人单位因工作需要,按照“退一补一”的原则,经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同意后,可从储备库中同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预聘对象,经体检和考察合格者,依次递补聘用。
四、其他事项
1、请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关注崇仁公安微信公众号及时查阅有关信息。因联系方式填写错误、联系不畅通或未及时查收信息等原因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2、严禁弄虚作假行为。对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考试作弊者,一律取消招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者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本次招聘的相关政策以本公告为准(文中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含本级)。
5、关于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报考问题。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全日制高级工班毕业生,可视同大专学历报考;技师学院全日制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可视同本科学历报考。
6、本公告由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4-6332426)、崇仁县公安局(0794-6329289)负责解释。
崇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崇仁县公安局
202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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