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咨询】江西事业单位QQ群:492622638|微信公众号:江西人事网|
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院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和《人民陪审员选任办法》的规定,现就南昌市青云谱区2019年度人民陪审员选任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全区再选任人民陪审员25名,其中通过随机抽选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20名;通过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选任人民陪审员名额 5名。
二、选任条件
(一)担任人民陪审员应具备的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年满二十八周岁;
3.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担任人民陪审员,一般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二)下列人员不能担任人民陪审员: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
2.律师、公证员、仲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3.其他因职务原因不适宜担任人民陪审员的人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人民陪审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职业证书的;
4.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5.因受惩戒被免除人民陪审员职务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信的。
三、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
人民陪审员依法享有参加审判活动、独立发表意见、获得履职保障等权利。人民陪审员应当忠实履行审判职责,保守审判秘密,注重司法礼仪,维护司法形象。
四、选任程序
(一)选任方式
采取随机抽选、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方式产生的人民陪审员,不得超过本次人民陪审员选任名额数的五分之一。
1.随机抽选: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从辖区内年满二十八周岁的常住居民名单中,随机抽选拟任命人民陪审员数五倍以上的人员作为人民陪审员候选人。
2. 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可以直接向区司法局提出书面申请;符合担任人民陪审员条件的公民,经本人同意,可以由其所在单位、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人民团体进行推荐。
(1)报名时间:2019年1月10日起至2019年2月11日止,上班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除外);
(2)报名地点:青云谱区司法局基层科;
(3)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①申请表或推荐表(包括纸质件一式三份和电子稿);②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③本人近期一寸彩色蓝底免冠照片3张和电子照。
注:本站稿件未经许可不得转载,转载请保留出处及源文件地址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