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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系方式:联系人:徐蔚 电话:13576112129
(二)资格审查确定任命人选
1.对随机抽选的人民陪审员候选人,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选任条件的,将向其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征求其对担任人民陪审员的意见。最终,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在通过资格审查并愿意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名单中随机抽选确定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
2.被推荐和个人申请担任人民陪审员的候选人,区司法局将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陪审员法》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十三条的规定进行资格审查,告知人民陪审员的权利义务,并确定拟任人民陪审员人选。
(三)公示
人民陪审员拟任命人选确定后,区司法局会同区人民法院、区公安局向社会进行公示。
(四)提请任命
经公示后确定的人民陪审员人选,由区人民法院院长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
(五)就职宣誓
人民陪审员经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后,应当公开进行就职宣誓。宣誓仪式由区人民法院会同区司法局组织。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青云谱区司法局负责解释。
特此公告。
原标题:2019年南昌市青云谱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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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人民陪审员个人申请表.doc
附件2:人民陪审员单位推荐表.docx
青云谱区司法局 青云谱区法院 青云谱区公安局
2019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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