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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法院工作需要,共青城市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及导诉员。为切实做好聘用招录工作,确保公平、公正、公开,特发布本公告。
一、招聘原则
1、民主公开原则;
2、公平竞争原则;
3、择优录用原则。
二、招聘名额及条件
(一)计划招聘书记员1人及导诉员1人。
(二)聘用制书记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身体健康。
2、工作责任心、事业心强,保守工作秘密,服从组织安排,热爱本职工作。
3、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5、计算机中文录入速度每分钟60字以上。
6、能熟练使用各类办公软件。
(三)导诉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道德品质,工作细致、耐心,办事严谨,服务热情,具有较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有良好的礼仪风貌和职业道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2、文化程度不限。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4、五官端正,女性。
5、熟悉法院诉讼工作程序,能较好履行导诉职责。
6、导诉员工作职责:负责引导和接待当事人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接收: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人员;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其他不宜从事人民法院书记员、导诉员工作的情形。
三、报名
报名人员现场填写《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导诉员报名登记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有关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交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政工科。填报信息务必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地点: 共青城市人民法院政工科。
现场报名时间: 2018年7月11日-2018年7月26日(工作日)
四、资格审查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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