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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县内开展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岗位及资格条件等
1.报考范围:遂川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含县教育和卫健系统工作人员)。
2.选调单位、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遂川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3.岗位条件说明
(1)《遂川县2021年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中“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括本项。
(2)年龄计算:如35周岁以下即1985年10月31日以后出生人员,以此类推。
(3)工作年限、工作经历采取周年计算法,工作年限、工作经历和学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0月31日。
(4)选调岗位专业设置根据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19年1月印制的《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见附件4)。
二、选调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政治立场坚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健康;
3.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视为合格等次;
4.符合选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2006年1月1日以后进入事业单位的必须是通过了组织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公开招聘考试聘用或政策性安置人员;
6.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3年(即2018年10月3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年限满5年(即2016年10月31日前在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工作年限含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的服务年限。
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到诫勉、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等影响期未满的;
5.有信访反映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新聘用工作人员尚在试用期的;
8.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9.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
三、选调程序
整个选调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考察、公示、办理调动等步骤和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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