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赣县区各单位干部队伍建设,拓宽选人用人渠道,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经区委同意,决定面向区内学校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选调岗位及名额
1.赣县区纪委监委技术保障中心9名。
2.赣县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1名。
二、公开选调对象及条件
(一)报考范围
具体要求详见《赣县区2025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报名条件
1.政治条件: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服从组织安排,工作表现好,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
2.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8月15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8月15日后出生。
3.学历及专业条件:(详见附件1)。
4.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
5.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或刑事处罚的。
2.受到诫勉、组织处理等影响期未满或者期满影响使用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根据有关规定,报考岗位与考生有回避情形的,应当实行回避。回避情形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第二十七条执行,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三、选调程序
本次公开选调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和程序,择优选调。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报考资格条件及选调有关要求,如因不符合条件被取消选调资格,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本次选调不收取考生任何费用,不指定任何备考资料。
(一)发布公告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公告发布之日起(8:30-12:00,下午2:30-5:30)至2025年8月14日上午12:00。
2.报名地点:详细地址详见附件1。
3.报名方式:本次选调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接受网上报名,报名时需提交以下材料:(1)根据报考岗位分别填写《赣县区2025年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须经相关单位同意盖章,报考区纪委监委下属事业单位的可不用报考人员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盖章)。(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近期同底版免冠1寸彩照3张。(4)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考生在“学信网”自行打印)。(5)近三年(2022—2024年)年度考核表复印件,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6)档案内《赣州市事业单位聘用工作人员登记表》复印件或招聘入职文件,加盖档案室或文件提供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7)提供所在党支部出具的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原件)。(8)其他岗位要求的材料。
4.资格审查:报名时,由各选调单位工作人员对报考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初审;笔试后,由区第二批公开选调工作专班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复审;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取消报考资格。参加选调人员应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的畅通,后续所有有关选调事项均在赣县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5.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于8月15日下午2:30-5:30到人才大厦4楼区人才服务中心(402房)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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