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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赣州市南康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2021-12-01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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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4.其他事项。

如某职位报考人数虽达到开考比例,但招聘人数与入闱面试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达不到1:3的,从合格分数线上报考该职位的考生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如无人递补或递补后仍达不到规定比例,则按递补一次后(含无人递补)资格审查合格的实有入闱人数进行面试,招聘计划数不核减。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多于计划招聘人数),则按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入闱体检、考察对象;如实际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不能形成竞争关系的(即实际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计划招聘人数),该职位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三)加试、特殊岗位面试

鉴于部分岗位的特殊性,本次招聘设有2个先面试、后笔试的特殊岗位,1个笔试后需加试的岗位,具体情况详见附件1备注栏。

1.加试:赣州市南康区融媒体中心摄影岗加试工作由其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加试科目主要测试考生的摄影技术与图片处理能力;加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和加试成绩总分,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2.特殊岗位面试: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前先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所需材料与一般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相同,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面试准考证,并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特殊岗位面试采取专业性面试的方式进行。特殊岗位考生面试后,在60分以上的人员中,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1:3比例确定进入笔试人员(末位同分者一并入闱),特殊岗位入闱笔试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微信公众号公布。未入闱笔试环节的考生笔试报名费用予以退还,具体退费事宜另行电话通知。

3.加试、特殊岗位面试前资格审查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告。

(四)面试

1.面试前资格审查

(1)面试前资格审查由南康区人社局负责,其他相关单位配合。拟入闱面试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地点现场参加资格审查。拟入闱面试人员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以下材料:考试报名表(报名平台打印)、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一并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笔试准考证、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4张。

相关人员还需提供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如下:退役大学毕业生士兵,需提供入伍通知书、转业证(退伍证)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管理人员、用人备案数人员)及国有企业正式人员报考,应出具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事部门在报名截止日期之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服务期内的三支一扶、特岗教师等人员报考需提供服务单位、主管部门和当地组织人事部门的同意报考证明或报名截止日前的解除服务协议;岗位要求具有工作经历的,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及单位缴纳的城镇职工或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凭证;岗位设置有户籍(或生源)限制的,需提供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或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设置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党组织关系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岗位要求有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的,需提供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资格审查的,须提供委托授权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材料不全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按照赣发改收费〔2017〕340号文件规定,收取面试费每人50元。

(2)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自动放弃、资格审查不合格造成的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递补拟入闱面试人员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弄虚作假,不真实、不完整,重要信息遗漏或恶意填写错误,与招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存在隐瞒身份报考等违规违纪行为,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网上打印面试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指定网站打印面试准考证,并按准考证上的要求参加面试。具体打印面试准考证时间将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南康人社”等媒体发布。

3.一般岗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准考证。

4.其他事项。未参加全部考试的考生,不计算考试总成绩,不进入体检、考察环节。

(五)体检和考察

1.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体检、考核对象。如末位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高分者。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及体检医院等级收取,由考生自行负担。

3.考察由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主要是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度以及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时还将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实行一票否决,不予聘(录)用。考察可采取函调或实地考察方式进行,考察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考察结果报区人社部门备案。

4.体检、考察结束后,对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个人放弃体检、考察等原因造成的缺额,该岗位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六)公示和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政府网、“南康人社”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区政府研究同意,报市人社局备案,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正式聘用人员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初次就业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若考生现为行政编制,聘用后为事业编制;若考生现为副科及以上职务的,聘用后按九级职员执行。正式聘用人员在南康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周年(含试用期)。

四、其他事项

(一)咨询监督举报电话

招聘咨询电话:0797-6608506。

报名网站技术支持电话:13725006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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