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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为全面做好我市防汛抗旱各项工作,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市公开选调优秀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充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人员力量。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并参照《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本次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名,具体职位详见《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二、选调范围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含中小学校及医院工作人员);
宜春市范围内的县(市、区,含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阳新区、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及以下党政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报考(选调之后不再保留公务员身份)。
三、选调岗位资格条件
(一)招考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公众认可。
(二)年龄条件。40周岁以下,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
(三)学历。具体详见各选调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要求。报考人员须具备职位所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职位要求相符。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可以报考。
(四)工作经历。报考者须在事业单位或党政机关工作满3年以上(含试用期,即2018年12月31日前入职)。
(五)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试用期考核不定等次的视为合格等次。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七)符合选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八)符合任职回避规定。
(九)符合法律、法规、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选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在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或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因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安全生产等工作被“一票否决”的;
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四、选调程序
(一)报名
报名按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地址:宜阳大厦西座12楼1201室。报名时间为:2月7日至2月9日正常上班时间。报考人员只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
报考人员须填好《2022年度宜春市应急管理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推荐盖章后到选调单位报名。
(二)报考比例
每个选调职位的报考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职位,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研究决定降低报考比例,但不得低于2:1。报考比例低于2:1的职位,取消选调计划或相应调减计划数。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由市应急管理局会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派员参与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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