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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事业单位公告|江西事业单位历年真题|32学苑免费课程|面授班级
根据工作需要,万安县财政局等县直单位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调原则。
二、选调职位
1.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1名;
2.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1名;
3.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2名。
三、选调范围和资格条件
(一)万安县普惠金融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乡镇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三年以上财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会计学、金融学、财务管理,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即1986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万安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事业编)、财政全额拨款的具有连续两年以上民政工作经历的工作人员。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万安县卫生健康和计生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1.选调范围:县内在编在岗、财政全额拨款的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并按相关规定满服务期限(有其他规定的,适用其他规定)。
2.学历专业与年龄条件: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为医学类,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1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四)其他选调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
2.工作责任心强,身体健康,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能吃苦耐劳。其中,县民政局民政执法大队工作人员需从事殡改工作;
3.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4.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条件。
5.年龄、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档案为准,财政、民政等工作经历以乡镇或所在单位认定为准,同时结合个人档案认定。
(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2.处于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所规定的影响期内的,以及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4.尚在任职、录(聘)用试用期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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