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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所属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审查公告(省直)

2022-08-17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

根据《江西省2022年度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安排,现将我厅所属事业单位2022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入闱资格审查人员

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有关安排

(一)我厅资格审查时间定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2:30-5:00)进行,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应于8月17日下午6:00前将资格审查材料扫描件打包(命名为:岗位代码+岗位名称+姓名)发送至指定邮箱,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资格审查。(详见短信通知)

(二)资格审查材料主要包括:

1.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本人签名确认的《报名登记表》。

2.学历学位证明材料: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下载的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在线验证报告;所学专业未列入《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没有专业代码)的,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或学校出具的院校专业设置的说明等材料;国外的学历、学位须提供相应证书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如所学专业名称和岗位要求不一致的,还须提供公证处翻译的成绩单。

3.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证明材料:(1)岗位要求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2)岗位有工作年限要求的,应提供工作经历证明(证明材料应包括劳动聘用合同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社保参保缴费证明或工资发放银行流水等,工作年限终算时间为2022年4月30日);(3)“限应届毕业生”岗位,除2022届高校毕业生外,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即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的2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应提供档案所在地出具的证明材料。

4.报考人员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如委托他人代为资格审查,请提交授权委托书(需本人签名)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资格审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面试人员空缺,从本岗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成绩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无人可递补时,将组织现有入闱人员面试。

(四)未尽事宜按《招聘公告》要求执行。

附件:入闱资格审查人员名单.xlsx


江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人事处

2022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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