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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考核与公示
考核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参照《江西省国家公务员录用考核实施细则》和相关程序负责组织,武宁县委人才办和武宁县人社局进行指导和监督。对体检合格的考生,由用人单位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能力等方面情况。考核合格的,将合格人员名单公示七个工作日。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武宁县纪委监察委、武宁县委组织部或武宁县人社局投诉,有关单位(部门)应当及时核查处理。考核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不予递补。
九、签约聘用
公示期内无异议的,由武宁县人社局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为期5年的聘用合同,所有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九江市人社局备案。聘用人员按武宁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关规定进行管理。
十、回避制度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监察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
十一、监督和咨询电话
武宁县委人才办:0792-7705290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92-7705779
此公告由武宁县委人才工作办公室和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中共武宁县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武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9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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