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引进对象,在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萍乡市人力资源网、萍乡市人事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体检名单公示后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一律不予递补。
七、聘用与待遇
1.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引进的人员,办理引进聘用手续;对反映存在影响引进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聘用备案手续,享受事业单位人员待遇,列入事业单位编制(其中萍乡卫生职业学院使用备案制编制),试用期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2.符合条件的引进人员,可按《萍乡市高层次人才引进实施办法》(萍办发〔2017〕13号)、《关于促进各类院校毕业生来萍留萍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试行)》(萍府办发〔2022〕13号)等文件规定享受相关政策和待遇。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引进高层次人才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也不安排、不委托、不授权任何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培训。
2.考生报考时,有关岗位条件和资格审查问题,请咨询引才单位(引才单位联系电话见附件1);有关报名技术和考务问题,请咨询萍乡市人事考试中心。
3.本公告未尽事宜由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
0799-6834755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科
考务咨询电话:
0799-6791980 市人事考试中心
监督电话:
0799-6832764 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
附件:1.萍乡市2025年市直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表
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3.试讲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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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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